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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第三期杂石混合料竞价销售招标文件
        作者: 发表时间:2025-05-08 浏览次数:137次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第杂石混合料竞价销售项目

         

         

        编号 :JKXCL-YX-2025-04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58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三期杂石混合料竞价销售

         

        第一章  竞价销售公

        各竞买人:

        现对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或竞卖人)2025年第杂石混合料竞价销售项目产品进行公开预售竞价交易,公告如下:

        一、竞价产品及相关要求

          1. 标包

            产品名称

            交易量

            (万吨)

            含税竞价底

            价(元/吨)

            清运周期

            税率

            总金额(万元)

            1

            杂石混合料

            20.00

            8.00

            两个月

            13%

            160.00

            重要事项 :

            1.本项目共1个标包,各竞买人进行现场报价 。竞价报价低于竞价底价的,属无效报价。

            2.本项目标的产品由于含水率扣除原因在合同规定提货区间内按98.5%结算率结算 。

            二 、产品规格

            杂石混合料:含有较多土质以及其他矿品的土石混合物,一般为SiO24% ,泥粉含量在40%10%之间的单一矿品或多种矿品掺杂的土石混合物,规格≤100cm。

            本次竞售的料品堆存于柯家村矿矿区内6号路堆场和其他堆场(以下简称堆场)内,现场拉运作业须依照竞卖人指定的堆场、运输路径及相关要求规范实施。所有产品的质量均以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现场产品现状为准。竞买人可在参与竞买前,通过现场查看、抽样检测等途径了解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 。竞买人参与报价竞买的,视为完全认可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规格质量与品相 ,挖装过程不得挑拣。

            三、产品计量及提货

            1.计量方式:过磅计量(竞卖人自建磅房处过磅)。

            2.结算量 :以竞卖人磅房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

            3.提货地点 :池州市东至县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柯家村矿采矿区指定堆场。

            4.提货作业方式:竞卖人负责挖装 ,竞买人采取汽运自提的方式完成料品的交付 。

            四、提货须知

            1.竞买人参与此次竞售,视为已对矿山出场道路及矿山范围外运输道路路况进行了充分了解 ,后期竞买人不得以道路运输能力向竞卖人提出异议。

            2.竞得人在取得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与竞卖人签订购销合同,具体装载时间以竞卖人通知为准 。

            3.矿区内装运及过磅须服从竞卖人统一管理、遵守竞卖人现场管理制度。

            4.本期对竞得人提货进度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在合同约定的清运时间内:

            1)竞得人完成提货量为合同交易量80%(含)以上时 ,不视为竞得人违约;

            2)竞得人完成提货量为合同交易量50%(含)~80%时,视为竞得人违约,须承担迟滞提货违约金,迟滞提货违约金计算标准:(合同交易量-累计提货量)×2/吨 ,迟滞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的乙方需补交 ;

            3)竞得人完成提货量为合同交易量50%以下时,视为竞得人严重违约 ,须承担迟滞提货违约金,迟滞提货违约金计算标准 :(合同交易量-累计提货量)×3/吨,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2个月内不得参与公司开展的其他销售项目;

            4因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因素影响,导致清运周期内竞得人未按合同数量清运完成,经甲方同意后清运周期予以顺延。

            5.竞得人须按竞卖人指定路线,将竞价销售产品在竞卖人矿区自建磅房过磅后出场。

            6.竞价销售产品交易量以双方确认的实际累计过磅量为准(不超过合同标的数量的2%)。

            7.竞得人除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外,还应服从竞卖人及矿山相关管理规定,竞得人须保证其进入矿区内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如发生相关责任事故 ,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买人资格要求均如下:

            1.竞买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国家相关机构列入失信企业失信人名单的企业法人(以竞价现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竞买人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报名登记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予退还。

            六 、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交纳

            本次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小写):8万元 ,拟参加本次竞价的竞买人须在竞价评审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至竞卖人指定收款账户(汇款人名称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并备注资金使用用途(第三期杂石混合料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

            账户名: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账号:188770253881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行

            2.竞买保证金退付

            取得竞得人资格的竞买人签订购销合同后 ,其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预付货款。未取得竞得人资格的竞买人,其竞买保证金在确定竞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七、竞价评审时间 、地点

            竞价评审时间:2025591500

            竞价地点: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八 、竞买人竞价资料提供

            1.应提交的资料 :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竞价交易承诺书》原件;

            4)《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单》复印件;

            5)《竞价报价单》原件;

            6)公司印章(最终报价使用);

            7)购买毛石在本地生产加工的,需提交具有合法生产加工手续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

            竞买人提供的上述资料需按竞价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后递交;竞价截止时间后 ,未递交的材料不予接收,已递交的资料不予撤回和修改。

            2.资料递交的方式及地点 :

            1)现场递交:通过现场递交的竞买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将上述资料在2025591500之前递交至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2)邮寄递交: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竞价文件的竞买人应确保在2025591500之前,将竞价文件送达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楼市场营销部。邮寄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签收人:吴先生13156590425/陈女士18712342028。

            九、竞价评审流程及原则

            1.标前登记

            所有参与竞价的竞标人必须在竞标评审前完成标书的提交并登记,通过邮寄方式参与项目投标的竞标人,由唱标人代为登记并备注递交方式,竞标人视为默认现场发生的一切合法合规,不得对本项目的开标、评审及评定进行质疑。

            2.唱标

            开标后,唱标人对登记在册竞标文件按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拆封并报价,记录人员详细记录 ,监标人现场监督全过程录像。

            3.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取现场开标多轮报价的方式竞价,竞买人递交的报价文件为首次报价,唱标结束后 ,所有竞标人通过举牌的方式进行第二轮或多轮报价 ,每次举牌加价不低于0.1/吨,直至无人加价为止,评标小组对所有报价进行详细登记并测算总价,根据报价总价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

            4.评标

            开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报价的竞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满足相关要求的按照报价的高低 ,公布前3名中标候选人(不满足3人的,以现场实际数量公布候选人名单)。

            5.定标

            评标结束后,唱标人公布评标结果 ,并现场答疑,未按要求现场参与竞标结果宣布的 ,视为默认评审过程及评定结果。现场无疑后,宣布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并列情况 ,以标书递交登记时间先后顺序选定先登记的为中标人)并下发成交通知书 。

            十、履约保证金及货款的支付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在合同签订前竞得人需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未按要求及时支付的,视为弃权,竞人有权没收全部竞买保证金 。

            2.货款的支付 :

            1)合同签订后,竞得人的所有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预付货款,竞得人需在合同签订后的1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则支付预付货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单次竞价标的数量<5万吨时 ,货款支付比例为合同价款的60% ;

            ②5万吨单次竞价标的数量<10万吨时,货款支付比例为合同价款的40%;

            ③10万吨单次竞价标的数量<50万吨时,货款支付比例为合同价款的20%;

            单次竞价标的数量≥50万吨时,货款支付比例为合同价款的18% 。

            2)若货款余额不足以抵扣次日提货金额的,竞得人须立即补足剩余货款(满足次日提货即可),否则竞卖人有权停止发货。

            十一、竞得人资格放弃

            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及时或拒绝签约的,视为其放弃竞得人资格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有权没收其全部竞买保证金,并有权依据竞价原则确定其他候选人为竞得人或组织再次竞价。

            十二  、信息发布

            本公告于202558在安东永利欢乐娱人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s://www.higeneration.com/news.aspx?classid=3)发布 。

            十三、联系方式

            竞卖人: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楼市场营销部;

            联系人 :吴先生13156590425/陈女士18712342028。

            十四、其他

            1.合同执行期内产品销售单价不作调整。

            2.竞买人提交的所有文件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3.在竞价过程中,若存在围标、串标、借用资质及其他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竞卖人有权没收竞买保证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比选。(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4. 本公告附件是本公告组成部分,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5. 本公告解释权归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  。


            第二章  购销合同模板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杂石混合料销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供应方) :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需求方):                            

               订地: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甲方出售给乙方杂石混合料下简称产品)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数量及价格

            货物名称

            产品规格

            数量

            (吨)

            含税单价

            (元/吨)

            税率

            含税合同总金额(元)

            不含税合同总金额(元)

            杂石混合料

             

             

             

            13%

             

             

            备注:

            1.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堆放于东至县柯家村矿区指定堆场内,乙方已现场踏勘确认。甲方供应的产品数量暂定       吨 ,合同结算时以现场实际过磅运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数量为准 。

            2.本项目标的产品由于含水率扣除原因在合同规定提货区间内按98.5%结算率结算 。

             

            二 、合同期限

            提货期限自              日至             日 ,乙方具体拉运产品时间以甲方现场通知为准 。乙方需按合同约定提货期限完成提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溯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因恶劣天气及特殊情况因素影响,导致清运周期内乙方未按合同数量清运完成,经甲方同意后清运周期予以顺延。

            三、交货运输

            1.交货地点 :池州市东至县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柯家村矿矿区指定堆场内 。

            2.交货办法 :由甲方负责挖装,乙方汽运自提,产品装车过磅后视为交付 。

            3.运输费用:甲方负责产品挖装费用 ,其他相关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签订该合同视为乙方充分调研并了解矿山出场道路及矿山范围外运输道路路况,后期不以道路运输能力向甲方提出异议或索赔 。运输单位由乙方通过招标或询价的方式确定 ,由此产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风险提示

            合同执行期内产品销售单价不予调整 。

            五  、款项结算

            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2% ,在合同签订前乙方需全额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未按要求及时支付的,视为弃权 ,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缴纳的全部竞买保证金。

            2.货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之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货款,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0% 的货款计大写+小写元(含竞买保证金直接转化部分)至甲方指定账户。

            3.双方结算以甲方场地内地磅的实际称量数据为准 ,甲、乙双方现场共同监督、签字确认。

            4.甲方首次开出已缴纳货款对等的增值税发票,后期原则上于每月结算后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若乙方有特殊需求须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协调 。

            5.完成全部提货后7天内进行结算,凭甲 、乙双方共同确认的过磅单及合同价办理结算手续,对账单须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甲方在乙方预付货款中直接扣除结算金额 ,剩余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原路径无息退回。

            六、违约责任

            1.合同提货期内乙方完成提货量为合同量的80%(含)以上时,不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完成提货量为合同交易量50%(含)~80%时,视为乙方违约,须承担迟滞提货违约金,迟滞提货违约金计算标准:(合同交易量-累计提货量)×2/吨 。迟滞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保证金不足的乙方需补交;

            3.乙方完成提货量为合同交易量50%以下时 ,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须承担迟滞提货违约金,迟滞提货违约金计算标准:(合同交易量-累计提货量)×3/吨 ,同时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2个月内不得参与公司开展的其他销售项目;

            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场地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安全管理条例造成事故,乙方须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 ,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5.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及预付货款余额不足以赔偿方损失的 ,乙方继续赔偿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或间接的利润损失 、商誉损失、机会损失及为制止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律师费 、诉讼费 、调查费用 、公证费用等) 。

            6.乙方运输车辆装载产品后没有过磅的,每次扣1万元违约金 ,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

            7.若乙方不能按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取消乙方开户资格。

            8.若乙方未通知甲方私自拉料,每次扣除5万元违约金 ,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甲方有权追加相关赔偿、终止合同,并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9.乙方在甲方指定地点 ,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运输,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不得选装、拒装、错装,出现上述情况 ,甲方有权予以1万元/次违约处罚 。

            10.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0.5万元/次的违约金。

            七、协商与裁决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用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不能完全不履行合同的理由  ,双方协商解决  ,减少损失。

            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对执行本合同或为本合同有关之条款争执,不能协商解决时 ,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特别约定

            1.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以现状为准 ,乙方签订本合同即表明接受标的物现状,甲方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

            2.因甲方原因造成供货不及时 、货源不充足或因持续阴雨天气对乙方拉运作业造成影响的,乙方向甲方提出合同履约延期申请(纸质文件),甲方视情况予以顺延。

            3.在装运产品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派专人到产品堆场,进行现场管理。

            4.乙方或乙方委托第三方到指定地点运输 ,确保运输车辆和运输人员具备相应资质 ,禁止无证作业等非法行为 。

            5.为便于现场管理,乙方在拉运产品前一天,需以书面或微信 、短信形式将运输车辆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车牌号 、车辆型号 、发运公司  、运输物品名称)报送至甲方工程部矿山板块负责人处。

            九、通知与送达

            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送达时以本合同约定的送达地址为准 ,下述地址为双方确认的有效通讯地址,若有变更 ,任何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确认 ,因未尽通知义务,另一方按述送达方式履行即视为在被通知方收到该书面通知前,有关送达的法律后果由通知方承担。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函件等如以传真、邮件、email等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之日、邮件寄出日后三日、email发出当日视为对方已接收,送达已完成。

            甲方送达地址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楼市场营销部 ;电子邮箱地址:zcb@jiaokongdlxcl.com ;电话:0566—8019001。

            乙方送达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       ;电话:        。  

            十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本合同一式  份,甲  、乙双方各执  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 、乙方支付预付货款后生效。甲、乙双方合同履约完成,结算支付完成 ,相关款项结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

            3.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合同规定可变更或解除条款除外),合同未尽事宜 ,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以下无正文。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附件一

            廉政合同

             

            根据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党风廉政建设 ,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永利欢乐娱人城效益 ,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条款,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 、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行业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 ,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 ,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

            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 、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销材料 ,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三、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 、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条 ,按管理权限,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本合同作为合同条款的附件 ,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合同双方盖章后立即生效,至双方业务关系终止后止。

            六、本合同一式份 ,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附件二

            安全协议

             

            甲方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全面履行甲  、乙双方签订的《        销合同》(合同编号 :   )(以下简称为主合同) ,进一步明确在运输过程中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 ,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共同维护各方利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 、乙双方共同责任

            1.共同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抓好安全教育 ,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 ,净化作业环境。

            第二条 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有监督、纠正乙方人员违章 、违规、违纪行为的权力,对不服管理的人员有权命令其停止作业,直至清场 ,取消备案 。

            2.有权对乙方车辆 、安全防护用品等合格证明进行检查,检查符合后方可进行装车。

            3.发生伤亡事故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4.负责在指定交货地点将合格的产品装至乙方或乙方委托运输车辆车厢内,乙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质量风险与甲方无关 。

            第三条 乙方的具体责任

            1.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正确领导和监督,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统一调度 ,按时有序进行装车和过磅 。

            2.装运产品在甲方处完成车辆备案工作,提交合法运营资料 。乙方若新增承运车辆,须向甲方申请备案,甲方批准后方可开始运输。

            3.保证运输车辆车况良好 、证照齐全,乙方车辆进场前向门卫报备领取安全承诺书,签字后方可进场,进场后须按照甲方提供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更改路线 。

            4.车辆进场后需慢行 ,严禁超速 ;现场装料时严格遵守现场指挥人员指挥,严禁随意倒车与掉头拐弯。

            5.现场配备安全负责人,车辆 、人员配备齐全、有效防护设备;车辆进场后驾驶员不得随意下车,若有特殊情况下车须戴好防护设备用品,同时应保护矿区内设备设施,严禁随意损坏。

            6.乙方车辆须在指定区域平整货物 、覆盖专业雨布,未覆盖雨布车辆严禁出场 。

            7.严禁车辆超载,超载车辆出现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车辆不得在场内及行驶过程出现抛洒、滴漏、掉料等现象,如造成抛洒、滴漏、掉料的,乙方应及时处理和清理 。

            第四条 违约

            1.乙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甲方一经发现 ,可要求乙方立即进行改正和补充完善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改正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

            2.若乙方进入甲方场地的人员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乙方承担该事故全部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及以上的违约金。

            3.若乙方违反主合同和本合同关于运输安全约定或责任 ,甲方有权视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1万元-5万元/罚金 ;乙方发生纠纷出现硬件损坏或人员伤亡,乙方按市值给予赔偿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装运车辆驾驶员未按照甲方安全管理要求出现以下行为的 ,按照5000/次处罚,车辆驾驶员如发现2次以上违章行为的 ,禁止进矿拉运。

            1)在矿区道路及矿内出现车速过快 、插队、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

            2)矿区内下车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 、不听交通指挥 、擅自掉头的 ;

            3)未经乙方安全教育交底 、私闯矿区门禁的 ;

            4)未按照规定覆盖车辆 、洗车池未洗轮胎 ;

            5冲撞甲方工作人员的;

            6出现其他如醉酒、打架、冲突等恶劣行为的。

            第五条 :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 ,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失效 。

            甲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

             

             


            第三章 竞价文件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第杂石混合料竞价销售项目

               

             

             

             

             

             

            竞买人(盖章):                         

                       间 :                   

             


            一、竞买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本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特此证明 。

             

             

             

             

             

             

             

                                       

             

                                         竞买人(公章):      

                                                                  

             

             

             

             

             

             


            三 、竞买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人 (身份证号: )系

            司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 份证号: )为

            本公司和本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到贵公司参与本次竞价产品竞价交易的全部业务,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包括但不限于存取竞买保证金 、竞价报价等活动,并签署报价函及竞买报价单等文件、洽谈 、签订成交通知书、货款结算支付、签订买卖合同、产品提货等与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务,其签名真迹如本授权委托书所示,本人均认可,自愿受其所签署文件约束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 :自           日至             日止。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签发日期:        


            四 、竞价交易承诺书

             

            竞价交易承诺书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对贵公司本期竞买产品 、交付场地 、运输条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了解,现承诺如下:

            1. 提交的竞价资料文件及报价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2. 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接受贵公司对竞买保证金处置的条款,严格遵守本次竞价交易规则 。

            3. 我方通过现场查看、抽样检测等途径,了解并完全认可贵公司的产品质量及品相。合同签订后,对产品进入我方承运工具后的运输、周转及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负责。

            4. 产品竞得后 ,愿意按规定及时购销合同按时足额交纳货款及履约保证金 。

            5. 我方接受以贵公司产品所在地称重计量设施进行计量,并以贵公司与我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结果为准,合同执行期间不再就产品计量问题提出任何异议。

            6.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提货。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    


            五 、合法加工生产承诺函

            合法加工生产承诺函

             

            安徽交控东流新材料有限公司 :

            我方                (公司名称),在此郑重承诺:我方在参与贵方的竞标活动中,保证公司的生产加工符合东至县关于非矿山砂石加工企业相关要求。

            如在后续的竞标过程中或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我方存在提供虚假文件或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我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   

             

             

             

             

             

             

             

             

            六 、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单

             

            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单

            (此处粘贴竞买保证金汇款回执复印件)

             

             

             

                             竞买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         

                                            期:

             

             

             

             

             

             

             

             

            、竞价报价单

            竞价报价单 

            竞价单位

             

            产品名称

            杂石混合料

            竞买交易量

            小写: 20万吨

            竞买单价(含税价)

            小写:      /吨    

            总价(人民币)

            (注 :总价=竞买交易量×单价)

            小写:                  含税

            大写 :                            

            填报说明:

            1.竞买单价为产品出厂自提税价单价(单位 :元/吨)且不低于竞价底价,单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含税价格按照国家法定税率收取,竞买单价低于竞价底价视为无效报价。

            2.总价为竞买人竞买交易量乘以单价(含税价) ,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竞买人竞价交易量乘以单价的汇总与总价不一致时以汇总为准,修正总价 。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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